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增强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工作合力,提高巡察工作水平,剑川县在巡察工作中采取“协同式”工作机制,强化巡察监督工作规范开展。
. a1 F3 E0 _! I: q3 v* M( T3 C 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共享。在向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扶贫部门做常规函询的基础上,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函询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摸清被巡察单位底数,有效拓宽巡察组信息来源渠道,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提升发现问题的效率和质量。
O4 d+ b# Z' x 人员联动,强化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选取78名干部纳入县委巡察人才库,并结合每轮巡察重点,有针对性地从县级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巡察。在前五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326个,移交问题线索17件。, }! b* a# V8 ~& [* m- r' p
联动整改,提升巡察实效。建立巡察意见建议报告和责任分解机制,巡察组将被巡察单位发现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进行报告,由县级领导亲自对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办理,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得到整改,保障巡察震慑作用充分发挥。
6 v$ m. O1 a# w' s7 ^, d2 q 联动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巡察公告,为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畅通信息渠道。巡察中重视对巡察工作的曝光率,巡察后及时公开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察工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巡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真正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1 f2 | i. X8 q6 {% R! @ (通讯员 庞晓丽)
0 @, A/ B# a! ^/ R8 p8 ~& w# j 附件: 文章来源:云南网:乐诚弘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