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白族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 m( z0 G# S' e5 Y2 e, Y
白族的社会发展阶段的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本文仅就白族的先史时代、南诏国的社会性质、大理国的繁荣时期、从部族到民族的过渡阶段等四个问题加以说明。
: R$ C6 @+ B& F8 w: I9 o& I9 [4 H (一)白族的先史时代
# v9 k: i; u0 q& v0 N0 _" }7 L 我们应当知道,白族虽是一个部族的名称,然而她却是有一个很长的先史阶段的。这即是说,在她尚未形成为部族之前,她的前身当然是些部落和氏族的机构。究竟哪些部落和氏族是她的前身呢?这据我看来,凡是在南诏以前在洱海区域所存在的各种部落和氏族以及其他的各种居民,无论是白蛮也好,乌蛮也好,汉人也好,或其他各种民族集团也好,完全有作为她的前身因素的可能。因为一个部族是和一个部落不同的,它不是一个血缘的集团,而是一个地缘的集团。只要是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之内,长期过着共同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人群,在它的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到阶级社会初期,那就有组成为部族的可能。因此之故,我们如果能在洱海区域发现一些先史攷古遗址,特别是属于新石器时代的那些遗址,而将它们当作是白族的前身阶段,这是可以成立的。$ X' G: E0 W. r# A: M( k* s- @ z% O! L
关于这个问题,吴金鼎、曾昭燏等会经发表过一本云南苍洱境考古报告(1942年前国立中央博物院专刊乙种之一),已经证明在这一区域之内已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人类存在了。虽说他们认为“南诏民族是否为史前民族之苗裔,尚属疑问。南诏文化一部分似承袭史前,然史前文化与南诏文化之关系至若何程度,仍为悬案”。但在我看来,这种承袭关系乃是不容否认的。 U7 Y: j' k* S7 m/ E5 V( z
我们当然不能绝对肯定,说这些新石器时代的人类一定就是白族的祖先,但我们这次的生产实习(云大历史系民族史组生产实习),发现了两种实物资料,全是与母系的氏族部落公社有关的:一为太和村附近的“女儿石”;一为剑川石宝山的女性生殖崇拜。前一种为一块巨石,若用白族的语言直译为汉文,则应称之为“女儿母亲的石头”。虽说关于这块巨石的传说是和南诏国王有关的,而南诏国王如何为太子寻求配偶的传说,却是后起的。根据当地的信仰和崇拜,却使我相信,这乃是代表母系社会残余意识的一种崇拜。) o t2 M4 T3 \+ \
至于石宝山上的女性生殖崇拜,虽说也有人否认此说而作出另外的解释,但根据我们的观察和访问,不仅实物是如此的,而且直到现在,还经常有些妇女走向它烧香跪拜,并做些法术性的动作,以便求得生育。而男子们则相反,若至此稍微休息一下,便觉得有失尊严。而且白族对于这种崇拜,还有一个古老的术语,叫作“阿姎白”,它的意义也还是专指女性生殖崇拜而言。像这样客观存在的事实,已经给我们作出了回答,我们还能否认吗?
5 L* E0 d$ N/ F; Z 既然现在的白族人民大众还具有这样的礼俗,如果和吴金鼎等所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联系起来看,而说白族在未形成为部族之前,已有一个悠久的先史阶段,这还会有错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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