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新型职业农民可认定“领证” 让“农民”成为更体面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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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23: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永平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扶持政策,接受各级政府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让“农民”成为一种更体面的职业。7 R2 M$ V# t+ l& T' o: ^0 K% r: `
《永平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评审认定标准、条件、认定程序及动态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指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动态管理、政策扶持”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德绩并重,注重知识技能水平、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条件,进行认定和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划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三种类型进行认定。
5 i0 `1 \. O+ |0 H新型职业农民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按条件每半年进行资格认定,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颁发证书,每两年进行年审一次。对按相关规定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资格,不再享受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扶持政策,5年内不得再申报。
& Z2 P/ ]' h! O8 \3 }; ~! ]" ]& j大理日报(通讯员 段绍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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