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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廊整治,探索大理治海新样本
. P" ?7 z) m# h0 t) z2 O% H 双廊是乡村,是与城市截然不同的存在。大理州政府一位已经离任的主要领导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作为管理者,管理城市与管理乡村是有差异的。在根本上,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而农村的土地则是集体所有。但从保护生态环境,城乡统筹发展、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出发,双廊的保护与管理,特别是在治污与城市管理方面更需要精细化,这对乡村双廊、大理州市政府都是一大挑战。* o4 G$ Y% f$ q5 S3 f/ H
走过默默无闻与野蛮生长年代,在游客的走近与离去中,乡村双廊的乡村病爆发并放大了。大理州、市党委、政府领导者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多年来多次整治,但均以失败告终。这也反映出了,双廊整治在推进中遇到了巨大阻力。" o- `$ [2 v0 ^# \- _$ H% e8 o
习近平的到访给始于2015年4月底5月初的大理市环海流域整治注入了最强大的力量。据双廊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所言,中央办公厅仍在不时过问洱海保护及双廊整治相关情况;大理州政府州长杨宁每月在双廊召开工作例会,以解决整治过程中遇见的难题。双廊镇镇委书记娄增辉曾在大理州府所在地——下关镇政府任镇长职位,据双廊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称,“我们书记都说,以前在下关都没接触过这么多州级领导,来到偏远的双廊,反而接触得更多了”。/ {1 s' W# ?* J# r
为保护洱海,2015年2月,大理州全面推行覆盖洱海全流域的网格化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同时,大理州纪委还出台《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和《大理州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截至2015年11月,共约谈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领导干部125人,问责3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停职处理2人,立案调查16人;并对在洱海流域环境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7名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并曝光。8 `( {* Q& M: R G
也就在2015年,保护洱海才能更好发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前些年,双廊时常因为推进整治,酿成舆论事件,被质疑“选择性执法”,为息事宁人而弱化整治力度,致使整治一阵风,无果而终。这一年,整治大范围铺开,拆除违建、封堵排污口,一视同仁,得到了双廊的全民支持。
/ O/ p$ g4 h+ Y4 I 保护洱海,保护生态环境,是双廊乃至大理州推进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初衷。整治的同时也给予双廊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良机。在双廊综合整治及白族风貌提升土地征收工作中,双廊将村集体代征安置地按照农民失地不失利的原则,进行股权量化。其中,村集体占30%的股权,村民占70%的股权,股权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 g# ?" y, @( g) ~$ b6 N4 D; k 在省、州、市各级政府的鼎力支持下,在全民形成环保共识的理解中,“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政策便给政策”,双廊才有了彻底整治乱象,保护洱海的决心与魄力,双廊乃至大理市的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才一步步接近成功。& Q. L" Y4 l3 r8 K3 Y, z- l
云南信息报 记者 吴奔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