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w) W5 U5 D! ?9 @# O8 v# R把法庭搬进课堂
7 f" V3 w/ F+ D9 A1 h! c3 w& P云南网讯 原告、被告的代理人接受法庭调查、辩论,而后由法官断案,被告人潘某盗窃一案开庭审判,不过,地点不是在法院,而是在大理三中的教学楼里。近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进大理三中,一千余名师生参加旁听。
8 {5 C0 `% Y& f0 b8 t4 y1 w& _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某系黑龙江桦南县农民,利用微信结识陌生朋友,之后约着一起旅游。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先后在大理、丽江等地旅店利用秘密手段盗窃朋友圈被害人现金、电脑等财务共计三万三千余元。据此,法庭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9 D6 p& x3 F& }1 n, E f6 _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教育学生要学法用法,同时提醒大家,交友要谨慎,不要轻信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 } [! K; l. K/ `. L“今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威严和法律的公平正义!”该校的王同学说道。
0 i: \: B- z$ ^- H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雷超荣 赵颖姝 蒋理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