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海西保护条例》自2013年6月1日起颁布施行以来,大理市上下一心,多管齐下,依法打好海西保护攻坚战。
4 D8 j# g; M& o9 h" c+ b( u/ C1 m, v加强领导,健全海西保护工作制度。及时成立了洱海海西保护协调工作领导组,组建大理市洱海海西保护管理局和海西各镇保护管理所,进一步明确保护措施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标准、程序和方法步骤;对村民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进行整治,强化对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权的主体地位;对村庄规划范围内已建成的超批准面积用地,由村集体征收使用费,引导村民逐步退出超占用地;对管理权限、取水许可证、水价核定、水费征收、监督监测及违法惩处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海西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政策依据。% f% ?- Q m6 x" |' m9 N" a3 e4 j @
强化宣传,着力提高海西保护意识。2013年5月16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海西保护条例公布施行大会后,随即召开了学习贯彻海西保护条例动员大会,广泛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海西保护中,共编印《洱海海西保护条例》6万余册、海西保护年历5万张发放到海西农户手中;采取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利用节假日、集市开展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公民海西保护意识。
+ x5 T4 n' j1 Z5 y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全域规划、多规合一”的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及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进行严格划定;以《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启动了海西片区村庄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在海西6镇选择12个村庄进行村庄规划修编试点;积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近期建设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目前,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已完成初步方案编制,有4个村的村庄规划修编已基本完成。$ G: w$ r: f6 L- d$ ^( h
积极探索,建立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突出乡镇、村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深入推进海西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两权”发证工作;探索建立集体土地适应性调整机制,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组为主体,适应村庄规划实施的村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调整机制,引导村组对集体土地进行必要调整,破解建房农户在村庄规划范围内无法获取建房用地难题;健全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机制,以规划建设许可和用地审批为核心,逐步建立方便快捷、操作性强、规范有序的审批机制,要求农村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选址、按设计建设、按图纸施工,不断规范村庄规划建设秩序;加快实施“空心村”整治工程步伐;组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会,发挥村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服务功能,形成依法管理村庄规划建设的良性机制。5 Y5 S2 e. u" f, [6 ^; x: k
统筹推进,全面推进海西保护工作。认真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组织开展海西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结合百村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启动了海西片区36个村、39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环湖截污基础设施调查摸底工作,着手编制环湖截污初步规划方案;进行洱海保护三条红线划定,使保护范围更加科学、清晰。 K! s6 e2 h( ?9 ?" k# |: O
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扩大对海西村庄规划建设、农田保护、洱海滩地保护情况的动态监测,对海西禁建区范围内现有建筑及其占地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组织开展苍山十八溪范围内无序取水、服务业违法排污行为整治工作;加强执法问效,对违反《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的行为及其审批、查处各环节进行跟踪调查,及时通报处罚和问责情况。
3 X4 q1 o3 }: |- b1 V. U. @整治两污,合力推进“三清洁”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大理市“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意见、大理市对乡镇和州市级挂钩单位“三清洁”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大理市“三清洁”管理及处罚办法,逐村、逐点进行落实问效,努力实现“面清、岸洁、河流水质有改善”的目标。(完)(记者 涂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