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建小区业主可自主选择光纤宽带供应商

0
回复
438
查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7 12: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_74499078.jpg 0 B$ K$ V% f4 `- x6 {/ E! ^! @
住宅综合布线设计实例  (三室二厅)
b_74499078.jpg
% \" q* x) ]; s$ R, E' J
  新建小区业主,可自主选择电信运营企业的光纤宽带服务,这打破了某家电信运营企业垄断经营一个小区的情形。昨天,省住建厅和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举办的“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上,传出这则利好消息。
. s5 e0 n' f9 ~  {! t5 @3 j   维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
- k' p7 D$ f, j0 i  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国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7亿,其中光纤宽带接入用户超过7000万,网络接入能力达到城市家庭用户平均20兆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平均4兆以上。
; P! J) V1 ~6 g. ]  j  目前,我国宽带接入主要采用以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ADSL)为代表的铜线技术,通过电话线上网,一般只能提供4兆以下带宽,要提供20兆以上带宽就会面临固有的技术瓶颈。9 i: L8 p6 _$ |9 ~; G
  同时,小区宽带垄断、用户选择难成为近年来用户投诉比较集中、社会舆论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8 o" {; J6 W+ y5 y- x) O$ y
  部分电信运营企业为了抢占市场,替住宅建设单位建设通信配套设施,取得垄断经营权,限制其他企业进入,用户无法自主进行选择,损害了用户合法利益。
# n! Q* u/ A: X6 Q+ z  “针对上述问题,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将确保用户自由选择权作为强制性要求,有效解决了以前相关政策和标准约束性不强、管理缺乏刚性等问题。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是维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赵宁指出。/ ~+ ?9 M4 _9 D' ^
    不会增加民众购房成本
& ?; {; [& x8 @% p& \  的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涵盖《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规范对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提出了4条强制性条款,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 e4 B' J! _; l( b  一是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建设;二是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三是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x- s! @. t9 R0 l* O2 ]5 a; D" T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光缆成本低于铜线成本,而其他设备成本相差不多,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与铜线接入方式相比综合成本更低,光纤到户建设不会增加民众购房成本。”
) M( O3 |2 p5 {% I! X  赵宁表示,省住建厅和省通信管理局已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积极编制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计划,逐步实施光纤到户改造。改造应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按照共建共享要求进行。“即先进入的企业实施光纤改造时,要考虑后进入企业需求,预留相应的资源和空间。”
  ^# D: [  \0 O% @3 A  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新建住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通过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电信运营企业亦不得将相关住宅建筑的配套通信设施接入公用信息网。: b  v. w' a& X( S) K7 v$ _
  责编:吴洁
关注官方微信

微信号:大白网

微博:大白网

QQ1群:4731622

QQ2群:4731622

全国服务热线:

QQ24485416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大理市
www@dali8.net

手机版-小黑屋- 大理白族|大理乡村旅游网|大理网|大理论坛|白族网|大理旅游网|大理信息网|大理生活网

技术支持:挖主机网络 Powered by大白网© 2006-2025 dalibaizu.com  滇ICP备19004088号 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