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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账比例,2008年至今,定点一、二、三级医院报账比例分别从60%提高到90%、从50%提高到85%、从45%提高到6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万元。2 h5 {6 x* S! {3 [
今年1至6月,该县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155万元,平均报销率达70%;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2人次,报销大病险医疗费9万元;享受特慢病和普通门诊医疗保险2588人次,报销门诊医疗费9万元。
/ L7 j% u1 E- z' q/ P; T7 l(通讯员 杨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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