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的文字% d. ~5 R7 b' a2 S' g9 h! d" G
, s) t5 v" l {8 n' [$ M; m白族有两种民族文字,即老白文和新白文。老白文是在汉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白文则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拼音文字。 @. H* j% o! V# n- K" @
. r9 D9 X' [1 U$ x白族在长期使用汉语文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产、生活的需要,很早就开始借用汉字来记录白语,到南诏中后期 (公元9~10世纪),又通过增损汉字笔画域仿照汉字的造字法将汉字偏旁部首组合成字等办法,创造了“白文”,用来书写本民族的语言。这种文字历史上又称为“僰文”,为了和建国后创制的拼音白文相区别,又称“老白文”、“古白文”、“方块白文”或“汉字白文”。它是一种典型的汉字系文字。 * ], B: a; B) @& L
- q) Q, f- r+ g古白文是一个历史发展的书写符号体系,但在一千多年的历史过程中,其书写规律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从南诏大理国到当代的白文文献,其书写符号体系一脉相承,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①假借汉字。利用现成汉字来记录白语,有音读、训读、音义全借、借形字等几种。②自造新字。在汉字上进行笔画增减或把汉字及其偏旁重新加以组合,造成新字。所造成的新字白族民间称为“白字”。这类“白字”有以下数种:汉字变体字 (由汉字增减笔画构成)、汉字省略字(由汉字省略部分构件构成)、汉字仿造字 (借鉴汉字造字理论,由汉字及其偏旁重新组合构成,其中形声字和音义合体字最多)、加形字 (由汉字加无意义的偏旁构成)。因此,古白文是一种在汉字基础上产生、由多种造字方法构成的复合性的书写符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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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 v w/ U7 C* s9 ~& P白文形成以后,一直在白族民间使用。由于南诏、大理国两个民族政权都以汉文为官方文字,没有对白文进行规范和推广,因此,白文一直没有能发展成为全民族通用的文字。但从南诏到明代400多年的时间里,白文还是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不仅白族民间掌握白文的人很多,南诏和大理国的统治阶级和上层知识分子也经常使用白文。从文献材料看,不仅被用于书写各种碑刻铭文,还被用来书写历史著作、文学作品,说明白文的流传使用是较为普及的。明代以来,虽然白文仍在白族民间使用,但它的使用范围已大大地缩小。流传至今的只有唐、宋、元、明、清各代为数不多的白文碑铭和书面文献,且明代以前的十分少见。一般认为这与明代在云南推行文化,大肆焚毁民族古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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