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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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6: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驾驶证审验等方面有诸多便民举措。1月2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记录的A、B驾照持有者,可免于本记分周期的驾驶证审验。

  据介绍,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今年实施的“新规”,对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予以“奖励”,A证和B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审验。而在以往,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两年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而持有A1、A2、A3、B1、B2驾照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不仅如此,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将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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