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买两份交强险 法院:赔偿按一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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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7: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一车“两险”到底谁赔?
将行人撞伤的意外牵出一车“两险”:同一车子在不同保险公司分别买了交强险,导致事故后相互推诿。
到底谁赔?
法院认为两份交强险均有效,两个公司都要担责,按照50%的比例赔付 一车主买了交强险后将车子转手了,后一车主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又买了一份交强险。这样,一辆车就有了两份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是只赔一份,还是两份都赔?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龙泉驿法院审理后判决,两个保险公司按照50%的比例赔付。后一家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成都中院已裁定准许这名当事人撤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撞伤他人
一辆车牵出两份交强险
2008年7月28日21时许,15岁的张武放学后,从龙泉花都路口的省卫校门前过人行道。此时,驾驶汽车的张明没避让,车头直接撞到了张武,导致张武头部受伤,张武被送到医院救治,事后被鉴定为9级伤残。经交警认定,张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查,这辆车的登记车主是吴彪,而实际车主是冯哲。2007年,冯哲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双流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保公司)买了一份交强险,还有一份商业险。不久,冯哲将这辆车转手给了吴彪,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而吴彪又为该车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永诚财保公司)买了一份交强险。事发后,冯哲将第一份交强险进行了车辆信息变更,并向太平财保公司报案。
本来是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却牵出了两份交强险,导致各方相互推诿。张武找到张明赔偿,但是多次协商未果。他只好将张明等人及两个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各被告赔偿损失30万元。
如何赔偿?
两保险公司都担责,各赔一半
庭审中,太平财保公司认为,这辆车在他们公司买了交强险,还在永诚财保公司买了交强险,两家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交强险限额比例承担责任。而永诚财保公司则认为,这辆车先在太平财保公司买了交强险,而吴彪在投保时没有向他们公司说明这个情况,故不承担责任。
龙泉驿法院审理认为,这辆车投保的两份交强险均有效,两个保险公司都要承担责任。具体如何承担责任?根据保险法规定,交强险不允许重复购买,即使投保了两份交强险,也只能得到一份保险保障。因为交强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费率低而保险额高且赔付范围广。如果允许车主获得双重交强险保险赔偿,对保险公司不公平,而且还会导致很多人以低成本获得高保障,进而破坏交强险制度。实际上按照保险法规定,两份交强险属于重复保险,应当按照保险金额的比例赔偿。因为两份交强险的限额均是12.2万元,因此应各自在6.1万元的范围内平均赔偿。
前不久,龙泉驿法院判决谅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各赔4.6万余元。永诚财保公司不服上诉,后撤诉。承办法官介绍,日前,永诚财保公司已撤诉,该判决已生效。
(文中人物系化名)
龙泉法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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